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经营模式: | 生产加工 |
所在地区: | 山东 东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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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Cs是臭氧污染形成的重要前体物,空气监测仪,治理臭氧污染,主要的是控制VOCs的产生和排放,汕尾空气监测,那么怎样座才能有效的降低空气中VOCs的含量呢?
更加难能可贵的是,生物酶臭氧净化剂不仅能分解臭氧,还能对空气中的苯类、醛类、等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实现分解,祛除率达84.5%,而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是臭氧形成的重要前体物,这样的作用无疑是从上减少了臭氧的产生,实现了既治标也治本的效果。
4、德国DIN55649-2000将VOCs定义为在常温常压下,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/或固体,在通常压力条件下,空气监测站,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℃的任何有机化合物;
5、我国北京地方标准DB11/447-2007中将VOCs定义在20℃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等于0.01kPa,或者特定适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的统称。
我国的环境标准则包括《HJ 759-2015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和《HJ 644-2013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-热脱附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。其中的 HJ-759 是参考 TO-15 于 2015 年修订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标准方法,HJ-759 使用罐采样、冷阱低温浓缩,GC/MS 进行分析,空气监测器,方法简单易行,便于推广。因此 HJ-759 是这次方案中所引用的主要的 VOCs 化合物的分析方法,除了部分低碳的 PAMS 不适合测定之外,其余的挥发性化合物均可以参考 HJ-759 用气相色谱-质谱法测定。